山寨
发表于 2010-1-9 10:5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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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提示“登上金色大厅演出!”这是国内不少演艺团体宣传自身实力的响亮口号。近10年来,在金色大厅演出的国内演出团体中,95%以上只在金色大厅表演一次,而且是非商演形式,相当部分“镀金”的色彩明显。一些演出与金色大厅的风格根本是格格不入,竟然也挤进来,甚至提出“非金色大厅不演”。(人民日报12月23日)4 O% g! N, n" L3 r
看完报道,相信很多老百姓才明白,金色大厅其实早已经做起物业生意,除了每年固定的新年音乐会还保留着最高规格的头衔以外,一年当中的其他时间,场地都可以出租。不仅演出经纪公司可以运作,甚至连有资源的旅行社也可以做到。登上金色大厅演出,基本上与演出水平无关,而与能否支付足够的租金有关。在中国演艺团体的旺盛场租需求下,此前一些演出团体以登上金色大厅演出做宣传,实在是狠狠地忽悠了大家一把。
6 m5 T- I# d% f/ K9 W/ Q 类似的忽悠,其实还有不少。这一新闻,让我想起了最近在网上热炒的芙蓉姐姐被邀北大演讲事件,芙蓉姐姐在北大演讲没有错,但如果细读报道,除了演讲的场地在北大之外,其它的几乎与北大没有任何关系。这个论坛,只是借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作为会议举办地而已。这与借某个度假村举办论坛性质没有两样。换句话说,如果这个论坛放在国家图书馆某个场地举行,是不是就变为芙蓉姐姐应邀国图演讲了呢?: m( |- t0 t+ }
但是,芙蓉姐姐的演讲却与北大发生了关系,感觉上,是北大校方组织了这一论坛,并邀请了芙蓉姐姐,还为其授奖。这正是论坛组织的“高明”之处,也是北京大学百年讲堂生意火爆之因。近年来,虽然北大争议不断,可是,很多人都想与北大发生暧昧关系。作为对外出租、运营的物业场地,北大百年讲堂,就成了发生这种关系的最好选择――只要出得起场地租金,活动合法,百年讲堂是可以出租给任何机构、任何人的――不少明星、商家都希望借北京大学百年讲堂做活动,随之的宣传就变为某某明星受邀北大做演讲。: |7 W7 _* M: h, a- X% h
有意思的是,无论是北大校方,还是活动组织者,都不愿意把这种关系点明,或许是双方享受这种暧昧,在这样的暧昧中提升媒体曝光度。除了演艺明星,还有一些学者,也乐于玩这种暧昧,明明只是借北大的场地录制节目,却把这变为与北大学生对话;明明只是出席借北大场地的论坛,在北大会场拍了照,就此宣称,应北大邀请做演讲,感觉很是了得。
2 d3 ~ M' V5 D, s( A- \ 我国演艺团体选择在金色大厅演出,其用意也是如此。而金色大厅也玩起了暧昧,双方分享着暧昧带来的收益。据报道,在场地可以出租的金色大厅里,中国的演出团体频繁现身。据不完全统计,从2000年到2008年,平均每年都有大约10个中国演出团体在这里演出一二十场。仅2009年年初至今,已有8个来自中国的演出团体或个人在金色大厅演出。
8 p- t3 {+ Q1 o 但出来混的,迟早要还。忽悠到底,那是神话;傍与被傍,不是长久之计。+ e# L* Q; r+ W
对于北大等高校来说,也是如此,想通过玩暧昧来实现社会服务,最终可能得不偿失。当前高校在履行社会服务功能时,问题总出在这种暧昧关系中,有的机构想方设法找与大学的关系,把办公地点选择在大学边,号称可以共享大学的图书、实验室资源,可以聘请大学的教授做兼职与顾问,而大学也没有维护声誉与品牌的意识。久而久之,大学的形象受损,社会服务的空间越来越狭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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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A1 f' `- s6 l" R+ O* g. ]: P2 r (本文来源:北京晨报)" B, U- m0 G- |2 W' s- 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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